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1 14:29
打印
一、项目概况及地点
(一)项目概况: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防控的有关文件要求,需储备3个月用量的防疫防护物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市救助管理站。
二、资金来源、项目预算、项目开展方式及付款方式
(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36092元整。
(三)项目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支付。
三、标的物资要求
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单位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有相应经营或生产范围(提供相对应许可证)。
五、报名参加投标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如未含经营范围请另备工商管理部门商事主体登记查询网页关于经营范围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价文件(详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5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投标文件需盖有骑缝章)共5份并装订成册密封及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须于挂网截止时间下午16时前送至指定地址。
六、投标时间及地址
投标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市救助管理站行政楼2楼202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00813。
七、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1.标的物资要求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报价文件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