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固定资产搬迁及清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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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需将站内的部分固定资产及物资进行清运,搬迁转移至指定位置分类摆放;并对大门口救助管理部西侧垃圾进行清理。
(一)采购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搬迁及清理项目
(三)项目费用:5.89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日内完成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搬迁7号楼5个房间、5号楼3个房间、5号楼天棚、6号楼连廊和老车队一楼房间等站内范围固定资产及物资;
(二)将物资按本单位要求分类堆放,并保障物资完整性;
(三)大门口救助管理部西侧的垃圾清理并进行清运;
(四)按工期要求时间完成项目;
(五)中标单位需为搬迁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六)进场搬迁人员需配合我站实施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七)本项目需由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确定项目工程量,踏勘人员进场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效的《营业许可证》,且项目服务范围内含搬迁营业范围;
(二)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人住所地应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营业场所;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时间及现场踏勘时间
投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2日,每天上午10:00~11:00。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原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法人签字,原件加盖公章);
(六)住所地不在深圳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法人签字,原件加盖公章);
(七)提供具体服务人员资质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且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并于2021年9月6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行政楼105室。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82423624、13202330276。
六、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