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建立“医用物资类”供应商库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3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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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地点
1.项目概况
为保障我站合格药品及医疗设备的供应需求,拟建立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医用物资类”供应商库(选定供应商2家作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年度“医用物资类”采购供应商)。
2.项目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市救助管理站。
二、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根据甲方的物资采购量,甲方收到乙方合法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当次采购计划总款项。
三、医用物资类及服务要求
1.医用物资需求
(1)常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内所列的药品需求;
(2)常规医用物资、卫生耗材及消杀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附件2”所列的物资需求。
2.服务要求
(1)及时响应甲方的报价需求;
(2)提供询价服务;
(3)按要求将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提供突发状况应急处理预案,如遇所需药品暂缺的应急替代方案,紧急配送服务方案等。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乙方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7日,公告5个工作日。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六、投标提供材料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如未含经营范围请另备工商管理部门商事主体登记查询网页关于经营范围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3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投标文件需盖有骑缝章)共5份,须于截止时间下午4时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1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00813。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市救助管理站行政楼201办公室。
七、评标方法
票决法。
附件1.常规药物列表
2.常规医用物资、卫生耗材及消杀物资列表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