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人力资源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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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救助管理站人力资源配置,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任务要求,同时加大编外人员队伍管理和整合力度,形成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用人制度,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人力资源咨询服务项目。
一、 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2021年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人力资源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要求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人力资源咨询服务项目,涵盖对象为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
1.对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人力资源情况进行梳理、调研、诊断。对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的所有人员(含在编及编外人员)的基本情况、岗位职责、日常管理及编外人员的录用、绩效考核、薪酬水平、奖惩激励等情况开展调研,对人力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诊断人员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结合实际提出人员优化整合方案。
2.对内设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置提出合理性建议,撰写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内设机构职责清单、岗位说明书、定员建议等,以供单位决策使用。
3.优化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人员日常管理措施,协助制定编外人员招录、管理等规章制度。
4.承担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各项人力资源事项的咨询、解答服务,协助处理员工与单位的劳动纠纷等事项。
(二)项目成果要求
本项目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人力资源情况调研报告》;
2.《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人力资源优化建议方案》;
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各岗位职责说明书》(约60个岗位);
4.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包括:《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编外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等。
(三)项目质量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验收要求: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文档及资料。
(四)项目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三、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公告5个工作日。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及联系方式
1.投标单位简介(纸质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方案及报价单(纸质件加盖公章):项目方案需列明拟安排的团队成员及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纸质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情况等)。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2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3-4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投标文件需盖有骑缝章)共5份,须于截止时间下午4时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105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23624。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市救助管理站行政楼1楼105室。
六、评标方法
票决法。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