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现》社会组织新闻宣传专栏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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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每周一现》社会组织新闻宣传专栏
二、项目需求及内容:
1.项目需求:通过短视频新闻形式开展社会组织宣传,全方位展示深圳各级各类社会组织风采,宣传深圳社会组织典型事迹和人物,反映深圳社会组织在助力“双区”建设中坚持高质量改革创新发展的亮点、成就,社会组织党建、文化建设成果,以及在参与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疫情防控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项目内容:
(1)在广电、报业等主流新媒体新闻客户端开设社会组织新闻宣传专栏《每周一现》。
(2)新闻定制:策划新闻主题,拍摄、制作新闻视频,撰写新闻稿,每周定制一期2-5分钟的深圳社会组织相关视频新闻,在新媒体新闻客户端专栏发布,并负责后期宣传推广;总期数不少于30期。
(3)专栏新闻片头制作。
(4)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宣传、对接工作,配备新闻采写、视频拍摄、剪辑制作人员等不少于3人。
3.项目预算:30万元人民币。投标金额不得高于此预算金额。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代理机构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曾经承接过同类项目或相关项目的资料;
(五)投标报价单含经费明细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现场递交至评标会议室。
五、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息查询结果截屏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下午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3房。联系电话:25832745。
六、开标时间与评标方法
1.评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标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请投标人按时出席评标会并对所投标书进行确认(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要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应该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评分指标如下:
七、其他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瞒报材料的。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