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2021年社会组织综合协助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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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义和总体要求
为保证内外交流对接服务及时准确,提高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工作效率及服务能力,保障综合辅助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及时解答社会公众关于社会组织相关问题的咨询和疑问,为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服务,拟向社会购买社会组织综合协助服务,协助我局做好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中的辅助性工作。
二、项目名称
社会组织综合协助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四、项目内容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承接。社会组织综合协助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负责做好对外联系和接待等内勤工作;
(二)负责日常工作中的电话咨询及现场咨询等;
(三)协助做好办文办会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做好局文件资料及社会组织档案管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会议、活动、业务培训;
(六)负责做好信访协调、流转工作。
(七)安排驻社管局综合服务人员1人,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社会工作、中文、新闻、法律等专业优先,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优先。
五、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一年。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人民币17.3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机构的利润,由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内容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六、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七、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下午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3室。联系人:丘永城;联系电话:25832745。
八、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6.投标报价单含经费预算明细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资料(见评分信息)。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整套材料需加盖有骑缝章,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现场提交。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另行通知。
2.评标会地点:另行通知。
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九、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分细则如下:
十、其他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四)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