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受助人员生活照料及陪护人力资源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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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拟通过公开方式选定1家供应商,负责站2024年度“受助人员生活照料及陪护人力资源保障”项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受助人员生活照料及陪护人力资源保障”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二)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获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且均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项目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五、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文件(提供纸质件和电子扫描件,整套材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共五份,须于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6时前送至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105室,否则无效:
1.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表(投标单位自行报价)。
8.服务方案。
9.书面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包含以下文字: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备注:采购方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六、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八、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105室。
2.投标报名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755-82423624。
九、重要提示
1.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在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所有。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受助人员生活照料及陪护人力资源保障”项目采购需求书
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受助人员生活照料及陪护人力资源保障”项目报价表
4.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受助人员生活照料及陪护人力资源保障”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明细表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