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关于深圳市养老护理院运营情况绩效评价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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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养老护理院运营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二)预算金额: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16.43万元人民币,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开展养护院运营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根据财政部门发布的绩效评价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绩效为导向,协助采购人对养护院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的运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2.从养护院年度收支情况、年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被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协助采购人全面反映养护院的运营和发展情况。
3.协助采购人梳理总结养护院在养老护理领域开展现行先试取得的具体成果,协助采购人反映养护院在推动我市养老护理事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1名)的服务团队,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工作。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总价为依据。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
三、商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本次招标的养护院绩效评价项目为一次性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二)付款方式: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收到发票后15个自然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
2.在中标人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成果并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发票后15个自然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
(三)验收标准: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了全部服务事项。
(2)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四、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分支机构,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是分支机构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投标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3年9月20日18: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3楼1313室。联系人:王佩珠,联系电话:0755-25832148。
六、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5.投标报价单含经费明细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
6.其他资料(见评分指标)。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投标文件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至单位。
七、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附件:1.评分细则
2.投标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