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社会组织电子档案系统项目工程监理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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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价事由
社会组织电子档案系统项目工程监理
二、项目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电子档案系统项目建设,属计算机软件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在遵循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广东省、深圳市标准规范档案管理机制体系的基础上,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理念,突出社会组织信息服务平台各类业务、信息交互、联动生成等特征,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数据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汇聚构建,建设完成规范、标准、完整、安全、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电子档案系统。
本工程监理项目需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深圳市政府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对社会组织电子档案系统项目建设实施工程监理。
三、报价要求
依据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造价指南》(2019版)取费和计算公式,社会组织电子档案系统项目监理经费预算为7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投标单位最高报价不得超过7万元。
四、单位资质条件
参与询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信息化工程监理资质。
五、报送资料清单及其他要求
(一)提交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
6.报价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
7.投标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接收形式:所资料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材料接受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四)材料递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3室。
(五)本次询价由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采购处室按照性价比最优原则,集体决策的方式择优选择1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绮琪
联系电话:25832745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5.报价单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