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基建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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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完善市救助管理站的基建制度,保障相关工程的顺利开展,提升工程质量,拟采购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常年工程设计单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强弱电、智能化设计(包含安防、监控)、消防、给排水、灯光等专业配套及环境、景观设计,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
1.服务时间:合同实行1年1签,最长不超过3年;
2.服务费用:设计费用按项目造价2万元至5万元以内(含5万元)按2000元计取,项目造价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按4000元计取,20万元以上设计费用按项目造价3%-5%计取,设计费在项目费用中列支。
二、项目内容
1.日常零星工程,为市救助站的日常零星工程进行现场勘查,出具设计方案,及明确工程量及施工费用;
2.承担每年度设计任务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变更设计,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施工图;
3.当项目启动设计工作,设计单位需为项目指定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进行设计前必须先进行现场勘查,当面了解使用部门的需求,取得市救助站的设计任务书;
4.设计单位在取得设计任务书并完成现场勘查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设计方案草图、工程量明细及工程总造价,交市救助站进行设计方案研究并确认;
5.使用部门确认后,设计单位15个工作日内(或共同协商完成时间)出具正式施工图6份,电子版1份;
6.设计单位准时出席采购单位方组织的开工会、现场协调会、现场勘查会、竣工会;
7.如有设计变更,在设计单位收到采购单位相关材料之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变更材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施工图);
8.若设计出现遗漏或重大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损失的,设计单位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投标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其他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住所地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营业场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2019年8月8日至8月14日下午4时。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项目方案和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4需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共5份须于2019年8月14日下午4时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基建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23624。联系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市救助管理站行政楼1楼105室。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