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救护车服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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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地点
为提高市救助管理站的救护车服务质量,保障救助业务顺利开展,现需采购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救护车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救助人员送院、各定点医院之间的转院、医疗护送返乡。
1.服务时间:合同实行1年1签,最长不超过3年;
2.服务费用:深圳市内送院、转院按单计算,长途护送按公里数计算。
3.项目地点:深圳市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救护车服务项目主要服务要求
1.救助人员送院:根据市救助站救助人员病情,快速安排设备齐全合适的救护车,随车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及时抵达指定现场,配合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将救助人员安全送上救护车,快速送到相应的定点医院。
2.各定点医院之间转院:根据市救助站救助病人病情和救助病人数量,快速调度设备齐全合适的救护车,随车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及时抵达指定地点,配合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将救助病人依次送上救护车,安全、快速地送到相应的定点医院。
3.护送返乡:根据市救助站救助病人病情,安排设备齐全合适的救护车,随车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为不能自理的危重救助病人提供护送照料服务。安全顺利抵达目的地后,与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交接。
4.若在救护车上救护出现重大失误,或没有及时采取正确救助,造成市救助站救助患者严重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方必须是专业提供救护车服务且有一定资质的公司,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2.救护车辆必须取得120急救中心备案,救护车要求乘车环境良好,车内救护设备齐全。随车医护人员须具备医护资格证和执业证。
3.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双方协商后签订。
2.付款方式:按照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五、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六、投标文件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如未含经营范围请另备工商管理部门商事主体登记查询网页关于经营范围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5.受助人员返乡购票增值服务合同模板(加盖公章)。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贴上封条并盖章(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3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投标文件需盖有骑缝章)共5份,须于截止时间下午4时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基建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23624。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市救助管理站行政楼1楼105室。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