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
发布时间:2016-10-2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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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第144030000225号
单位名称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注:事业单位仅需通过广东事业登记管理网提交,无需提供此纸质报告书。
填表说明
一、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内容,包括证书名称、认可(许可)范围、有效期截止日期、颁发机关。
四、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五、人员编制情况:分别填写事业单位年末人员编制数、实有在职人数(含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在编人数。
六、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情况”填写是否接受过绩效评估以及评估的结果;“受奖惩情况”填写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七、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我单位2015年度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15年,我站主动适应政府关切、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维护了受助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现总结如下: 2015年我站共接收流浪乞讨人员17069人次(其中未成年人602人次)。其中:接收市、区两级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队护送来站人员2670人次,救治流浪危重病人、精神病人1737人次(危重病人1152人,精神病人585人),接收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庇护22人,救助境外人员18人次;为1913人安排购票返乡,护送151人返乡。现有各类受助人员536人,其中在站受助人员196人(包括站内照料的长期滞留人员163人),市内托养20人,异地安置377人,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89人。 (一)做好街面主动救助力度。我们通过社会化服务方式,加大了街面集中救助和应急救助力度。开展街头主动救助755次(其中应急救助45次),直接受益人群1177人;开展街头救助管理专场宣传活动8场,发放宣传资料1400多份。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开展“情暖鹏城”项目,建立街面应急救助机制。引入开展社工外展“暖流计划”项目,通过柔性工作手法,解决职业乞讨和露宿者管理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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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我们按照职责分工,与清水河派出所协作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与中国寻人协查网合作开展寻亲服务,帮助他们及时回归家庭。对于无法查明身份信息、在站救助时间超过10天的滞留人员,我们采取站内照料、异地安置和市内托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料安置。异地托养过去是我站的主要风险防控点,今年我们下决心将安置在化州福利院和韶关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的170余名托养人员迁回站内照料,彻底消除了异地托养存在的风险隐患。我们还探索建立市内托养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了1家社工机构进行市内托养服务试点,严格按照托养程序标准,对20名长期滞留人员进行市内托养照顾。 (三)进一步发挥了托底线、救急难作用。2015年我们坚持应救尽救,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摆脱临时困境,对深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我们接收市维稳办处置“基督教关爱中心”的安置人员27名,接收市反恐办处置的涉疆反恐案件临时安置人员20余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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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扩大了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范围。深圳市是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目前市政府正在审批试点工作方案。在实践中,我们先行改变单一接收公安、城管护送流浪未成年人来站求助的救助方式,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父母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等困境家庭未成年人,着重保护功能。 (五)及时启用了新救助管理系统。民政部组织开发的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三期)已于2015年10月12日正式启用。我们对照系统录入要求,梳理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流程,全面依托信息系统开展日常救助管理和救助服务工作,既采集录入受助人员照片、指纹等必填信息项,也根据个案情况录入医疗救治、委托代养、社工服务等信息项,确保每一位受助人员的身份信息、每一个救助环节的服务情况都能在信息系统内完整、准确、真实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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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证书名称 | 认可(许可)范围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颁发机关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预防保健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
2020/7/2 |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126.94 | 1960.04 | |||
人员编制情况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实有在编人数 | |
95 | 112 | 81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报告联系人 | 姓名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
陈瑜 | 82412307 |